集团金融公司履行下列职能:
- 寻求外部债务融资
- 为高税收国家集团运作公司,累积利息收入和税务优化
- 集团内重新分配资金
此类公司可利用塞浦路斯的双重征税协定,通过在协定公司或对利息征收代扣所得税率较低或为零的国家提供贷款。
利用塞浦路斯境内实体进行集团融资,此举极具吸引力。塞浦路斯金融公司可履行公司内和公司间金融管理职责,如为项目融资或运营资本申请贷款。向塞浦路斯融资公司支付利息在借款人国家可享受税收减免以降低公司总体税务负担。为利用双重征税协定选择正确的国际司法体系可降低或免除代扣所得税或利息支付。
对于高税收国家所进行的投资,由于当地允许广泛使用高债务架构,此类架构尤其具有吸引力。
除税务系统、DTT网络和采用欧盟指令的一般特点以外,塞浦路斯(集团)金融可享受的税务系统还具有以下重要特点:
- 无利息代扣所得税(根据双重征税协定或利息和特许权指令)
- 较低的总体税负
- 利息费用有可能从应纳税总额中扣除
- 在“背靠背”融资中,无资本化不足的相关规定或此类规定不适用
- 没有与为贷款融资支付利息相关的利息代扣所得税,与司法体系或未签订DTT无关(甚至与支付给离岸司法体系的利息)
- 税务部门要求的合理“利润”水平
- 专业/金融服务费用较低
要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我们:
此类税务架构可通过合法手段减轻商户的税务负担。可根据要求提供更多信息(请联系我们)。但是,必须注意的是,由于某些架构可能在技术上很复杂,可以在与Focus商务服务公司董事的会议上对其进行理想化讨论。
注意:我公司董事经常连续出差至很多国家与现有和潜在客户及其合作伙伴开会。
请联系我公司办事处人员,开始组建一家在塞浦路斯注册的公司,并获得在岸、低税欧盟司法体系的各种优惠。只需填写下面的联系表,或发送电子邮件 contact.cn@fbscyprus.com 联系我们。